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本局对2016年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9 件,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 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列入需要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在未修改、重新公布或制定发布相应的文件取代以前,这些文件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政策的条款或内容,仍继续执行,不符合的条款或内容,则停止执行。本通知自2017年5月14日起施行.
附:余杭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17年4月10日
余杭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一、继续有效文件 | ||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关于开展全区地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 余司(2007)38号 |
2 | 关于印发《余杭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 余司〔2013〕26号 |
3 | 关于印发《余杭区基层司法所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 | 余司(2011)45号 |
4 | 余杭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 余司〔2011〕30号 |
5 |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保全担保工作的实施办法 | 余司〔2013〕39号 |
6 | 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的通知 | 余司〔2011〕12号 |
7 | 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暨村务“法律体检”活动的通知 | 余司〔2011〕10号 |
8 | 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 余司〔2013〕42号 |
9 | 关于印发《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余司(2016)16号 |
二、失效、废止和文件 | ||
1 | 关于印发《余杭区社区矫正实施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 余司〔2012〕37号 |
2 | 关于印发《余杭区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余司(2008)5号 |
3 | 关于实行律师参加公益活动积分卡制度的通知 | 余司(2006)8号 |
4 | 关于实行律师事务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帮助工作的通知 | 余司(2006)39号 |
5 | 关于实施余杭区律师事务所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余司(2007)31号 |
6 | 关于实施余杭区律师事务所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办法的通知 | 余司〔2008〕11号 |
7 | 关于印发《基层法律服务所百分考核办法》的通知 | 余司〔2008〕12号 |
三、部分有效(拟修改)文件 | ||
1 | 关于印发《余杭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社区服刑人员专用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余矫正办〔20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