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城市废弃物综合治理的提案
届次: 十二届四次
领衔人: 王琪,温作荣
附议人: 郎振忠, 董宇宸
承办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处理情况:

尊敬的王琪、温作荣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废弃物综合治理”提案已收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对城市废弃物综合治理有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并落实相关推进措施。现就该提案办理情况作出如下答复: 针对您的宝贵建议,前期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均根据市级要求采取审批准入制度,其中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要求生活垃圾运输车应按运输类别进行整车涂装,车容车貌保持整洁、干净;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车辆进行现场踏勘,确保车身整洁规范,今年以来累计审批工程渣土运输车辆325辆,装修垃圾运输车辆24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车辆存在车身不洁、抛洒滴漏的,第一时间抄告属地落实整改,确保车辆运输合法合规。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4月份起开展建筑垃圾整治“雷霆行动”,在已有2个市级卡口基础上,自加压力设立8个区级卡口和11个镇街级卡口,严查严管工程运输车辆。对出土项目落实专人24小时管理,对处理方案备案、处置证办理、电子转移联单扫码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截至5月21日,累计出动7368人次,检查在建工地2293个次、运输车辆15965辆次,查扣违法车辆45辆,查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3起。 二、强化监管。垃圾分类方面继续做好垃圾分类管理、执法、指导三个层次的有效衔接。一是通过垃圾分类一张网云平台,对生活垃圾投收运处全周期进行监管,利用大数据监管垃圾清运车辆每日作业时间及路线,及时预警违规操作,精准指导镇街、村社针对性加强管理,确保所有清运车辆规范分类收运。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工作宣传活动,继续针对一些久治不绝问题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通过教育指导和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属地政府及有关单位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推进生活垃圾科学治理工作。建筑垃圾方面,依托空满载系统、省市各级数字化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贯彻实施《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和问题曝光机制,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倾倒和利用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各类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避免建筑垃圾大量违规处置情况的发生。 三、健全长效。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废弃物综合治理机制体制,制定2024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工程渣土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的通知》,不断优化废弃物综合治理各项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无废”协同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生态环境提质工作考核和生态文明(美丽余杭)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增进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街道的指导帮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2023年6月,余杭区荣获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清源杯”,成功创建成为三星级“无废城市”,余杭区也成功获评浙江省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单位。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各区直部门及属地街道,围绕您的宝贵建议,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整治和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卡口检查不放松,持续开展面上严管,严查跨区域违法偷倒行为,形成高压严管工作态势。同时加强区级面上检查巡查力度,对源头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检查督导、抄告整改,不断提升源头分类质量。二是落实从严从重执法。加强源头、运输、消纳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执法监管,强化省固废电子转移联单运用,严格落实“一案多查”。分级分类实施严管重罚,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三是拓宽渠道保障消纳。区内消纳量挖潜力。加强对辖区内矿坑、山坳填埋、工地回填等工程渣土消纳资源的排摸,结合耕地功能恢复、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建设一批区内陆地消纳场地。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区属国企与建筑垃圾优秀资源化利用民营企业合作,推动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处置到资源化产品生产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优化建筑垃圾东西部布点事宜,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和资源化水平。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余杭区城市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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