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
我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浙0110刑初466号),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信息索引号 | 311377358/2024-16314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4-11-29 10:0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11377358/2024-163147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4-11-29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4-11-29 10:06
张健:
我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浙0110刑初466号),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