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古城遗址公园里的稻田风光


(记者 金一清 李媛婷 金于城) “属于我们村的春天要来了,发展大厦已经开工,村集体经济有盼头了。”一见到记者,港南村党委书记康宏果就迫不及待地分享“大事件”。这是良渚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工程,也是良渚文化大走廊“十大工程”之一,即在良渚古城保护区外寻找“飞地”建设发展大厦,助良渚遗址周边14个村庄发展物业经济。

“近年来,良渚北片村落取得长足发展,发展大厦就是其中一个范例。”良渚文化大走廊建设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叶维军介绍说,“良渚遗址保护发展,概括起来就是实现三级跳。第一跳集中在文物保护上,主要体现在政策不断完善、机构不断健全、百姓意识不断提升。”

1987年,余杭县设立良渚文化遗址管理所,组建良渚遗址文物保护通讯员队伍,良渚文化发现者施昕更的孙子施时英是其中一员。他说:“那时候村民们都不太理解文物保护,总觉得是一个包袱,限制了经济发展,一见到我们就赶。”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反山、瑶山、莫角山考古发掘丰富并充实了大家对良渚遗址群的认识。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周边村庄建设受到了更多限制。

1996年,良渚遗址(群)升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从这一年开始,良渚遗址周边建设项目必须遵循“文物前置审核”程序,无论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农户住房改建等,都一视同仁,须先报请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由考古机构实地出具意见,确保地下文物安全。

保护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机构也不断走向规范化。2001年,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成立,管辖面积为242平方公里,同时成立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下称“良管委”)。“第一跳的局限在于‘就保护论保护’。”叶维军总结说,“第二跳和第三跳更加注重‘跳出保护谈保护’,重点在于保护和发展的有机融合。” 

自2005年开始,良管委对良渚遗址周边村落执行“以奖代补”政策,实施《良渚遗址保护区文物保护补偿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根据村庄的文物保护成效,下拨文物保护补偿经费,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良管委相关负责人说:“一些做得好的村庄,一年可以拿到200多万元。” 

除此之外,为了减少良渚古城遗址周边分散农户经营给文物保护带来不利影响,2013年,政府将良渚古城遗址城址区、瑶山遗址区的4752亩土地进行了流转,种植浅根系农作物,推动遗址保护区内的环境景观和古城遗址保护融合。

“文物保护和乡村振兴要以人为本,让良渚周围的村民切实感到文化的价值。”叶维军说,“如今我们的第三跳是走向良渚文化大走廊发展,从更大的角度和范围展开规划,良渚文化是一个核心重点。”

2022年底,余杭区首次提出良渚文化大走廊概念,以良渚文化为核心,东西向串联起运河文化、径山文化、数字文化等,首创以廊道式推进文化发展的联动改革路径。

去年12月14日,良渚文化大走廊建设推进大会上公布了良渚文化大走廊首期十大工程。康宏果最关注的良渚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工程就出于此。叶维军说:“如今良渚大遗址保护迈进了一个新阶段,在大范围寻求大发展,达到遗产保护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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