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余财企〔2022〕26号)、《余杭区文创类孵化载体、文化创意街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余宣〔2023〕7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部门联审,浙江自然造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2023年余杭区(镇街)文创企业租金补助拨付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文创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区文创发展中心刘丹丹 89515681;
区财政局 汪钟洪 89392154;
传真:86231959。
附件: 2023年余杭区(镇街)文创企业租金补助清单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2023年余杭区(镇街)文创企业租金补助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园区 | 补助时间段 | 补助资金(元) |
1 | 浙江自然造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瓶窑老街 | 2023.1.1-2023.12.31 | 19078.38 |
合计 | 1907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