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240059等3件)整改完成情况,在余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7日)。公示期间意见受理电话:0571-89518553。

余杭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三批)整改公示.doc

余杭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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