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4年10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新增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89395014(生态环境窗口);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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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新增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67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地下室B1层放疗科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67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余杭院区地下室B1层放疗科,属于改建项目。项目拟将余杭院区地下室B1层放疗科原有3号加速器机房(预留)作为TOMO机房使用,在TOMO机房内安装1台型号为TOMO C的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开展肿瘤治疗。

本项目TOMO机房四侧墙体均采用标准混凝土(ρ≥2.35g/cm3)浇筑而成,防护门内衬20mm厚铅板。防护门上方拟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文字说明,且拟设置门-机联锁和带有异常情况下报警功能的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仪;设备、机房内防护墙及操作室控制台处均设计有急停按钮;机房内将安装视频装置和双向交流对讲系统。本项目TOMO机房屏蔽要求及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配置均符合《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的要求。 (1)辐射环境影响分析:根据本报告表11章节对本次核技术利用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及人员的辐射影响分析可知,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TOMO机房四侧墙体、顶棚和防护门等屏蔽体均能满足《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中辐射屏蔽相关要求。在运行过程中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中的公众辐射影响均能满足本报告提出的剂量约束值的要求,即工作人员受照剂量不超过5mSv/a,公众受照剂量不超过0.1mSv/a,同时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气:TOMO机房设置强制排风系统,采取全排全送的通风方式,TOMO机房内设置1个新风口和1个排风口,呈“上进下出,对角设置”,室外排风口位于院内室外空地,不属于人流较大的区域。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排风管道排入大气环境后,经自然分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TOMO配套冷却水循环系统产生的冷却废水纳管排放,项目废水不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对于检修更换或退役时拆卸下来的废靶,由设备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医院不暂存,经妥善安全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噪声:TOMO机房配套的水冷设备及通排风风机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拟采取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源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医院场界噪声贡献值很小,运行期间医院场界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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