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桥工业区规划河道(彭凤线-15省道)新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项目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3093008001
一、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一、前附表”的“5”做如下调整:
调整前: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5 | 投标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
调整后: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5 | 投标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
二、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二、投标须知”的“1.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的“(1)”做如下调整:
调整前:(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调整后:(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