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载体
1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


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及时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2政府信息公
开年度报告


1.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公开年报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每年1月31日前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及时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4机构设置机构概况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动态更新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5领导班子
领导姓名、职务、职责分工。
6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职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政策文件及
解读
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镇街规范性文件1.公开本部门制定的可全文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完整,包括标题、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发文机关、统一编号、全文及有效性;
3.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网页版式;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下载功能,至少包括PDF、word(WPS)等可编辑版本;
4.关联政策解读、意见征集与反馈;
5.每隔2年公开一次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包括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照清理结果,同步调整原文件对应的有效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3.《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48号)
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8公开征求意
见及反馈
1.公开除重大决策之外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的决策、制度、措施的意见征集公告,包括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征集时间、反馈途径等;
2.意见征集形式: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3.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9政策解读图片解读1.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图解信息;
2.关联行政规范性文件;
3.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解读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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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解读1.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信息,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等,具体根据该政策文件内容确定;
2.关联行政规范性文件;
3.规范性文件发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步发布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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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其他文件
其他需公开的工作文件、部门印发的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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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目录
公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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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开征求意见
1.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公告(包括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征集时间、反馈途径等);
2.意见征集形式: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14征求意见反馈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15决策结果
公开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16规划计划规划信息专项规划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专项规划信息(十二五规划至今)。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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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计划总结
公开本部门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信息。
18建议提案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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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公开本部门财政预算报表及文字说明,并细化至下属单位。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预〔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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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部门决算公开本部门财政决算报表及文字说明,并细化至下属单位。
21应急管理应急预案
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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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应急处置
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23灾害救援
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及应对情况。
24人事信息人事考录
干部公选公招信息、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考录信息、专业技术类考试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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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重点领域(民生类)安全生产
1.公开“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
2.公开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信息、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3.公开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包括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4.公开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5.公开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包括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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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重点领域(其他类)

公开招标信息、中标信息及其他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27救灾领域备灾管理
1.公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信息,包括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2.公开灾害信息员队伍信息,包括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3.公开预警信息,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开;
2.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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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灾后救助
1.公开灾情核定信息;
2.公开救助审定信息,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3.公开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4.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
5.公开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29款物管理
1.公开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2.公开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30工作动态
公开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31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人员
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2.《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20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6.《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19]8号)
7.《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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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权责清单
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信息。及时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浙江政务服务网
33权责清单变化情况
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浙江政务服务网
34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集中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全文或摘要信息,摘要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浙江政务服务网
35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浙江政务服务网
36公共服务清单
公开公共服务清单信息。及时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浙江政务服务网
37行政裁量基准
公开行政裁量标准信息。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38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
理服务
可以公开的各类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决定。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39行政处罚强
制信息
1.除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专栏外,可以公开的各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
2.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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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其他执法决定除上述执法决定外的其他执法决定。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41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求
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信息。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42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信息。每年1月31日前公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43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申请表、办理入口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
备注:基本上公开参照该目录公开,但因信息产生实际不同,具体公开实际会与公开目录存在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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