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姜普知土石方有限公司等三百三十三家公司(详见附件1):
本局于2024年10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90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90号),内容是:因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启本公告发布之只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即杭州市金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外罚听证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9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杭州姜普知土石方有限公司等三百三十三家公司明细
2.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联系人:沈田源、刘漫 联系电话:0571-88790336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博路15号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90号听证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