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移交问题
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同步完善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和监控平台,落实秸秆露天焚烧闭环处置机制。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和工作专班,每个乡镇建立收贮机制,制定出台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计划。
2.2024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完成120个高位瞭望设施联网,落实秸秆露天焚烧闭环处置机制。
3.2024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引导主体转变观念。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区农业农村局已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出台《2024年余杭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切实抓好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过对镇街收储机具及处理主体的情况排摸,完善基础数据库,全面推广镇村企业等3重秸秆收储运体系,已建成“11个镇街+116个行政村+处理企业”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2.区农业农村局已出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已推动第二期8个高位瞭望设施联网,全区建成62个高位瞭望,落实“1530”秸秆露天焚烧闭环处置机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余智护杭”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贯通工作机制,发现起火点第一时间联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执法处置,对露天焚烧轻微违法行为,明确“首违不罚”不等于不用立案、“做出不予处罚决定也是执法震慑”的执法工作理念。
3.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余杭实际,通过推进数字日常监管、完善收储运体系,以项目为载体加快主体培育、试点秸秆换积分模式、加大财政扶持等多套组合拳,结合余杭区种植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状况,形成了适合本地秸秆利用的五化利用模式,包括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针对散户秸秆收储难点试行推广运用秸秆换积分模式,并总结上报《数字赋能 全域共建 多措并举共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案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
监督电话:89518553。
余杭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