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风险管理和农村社会治理功能,推进农业保险品种创新,持续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47号)、《关于印发新一轮杭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农险办〔2024〕1号)、《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范围

余杭区所有镇街。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由主要目标、参保对象、保险险种、保险金额和保费补贴、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一)主要目标。对本《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进行说明。到2026年,全区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生猪养殖保险覆盖率95%以上,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5%,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3000元/人。

(二)参保对象。对本《实施方案》的参保对象进行明确。一是区级险种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民宿等)、农户等主体,部分险种为村社、镇街。二是省、市特色险种的参保对象,以省市的保险方案为准。

(三)保险险种。对本《实施方案》的保险险种进行明确。具体包括:

1.省共保体险种:按照省级最新政策执行规定,主要包括稻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生(母)猪、奶牛、鸡、鸭等畜禽,大棚蔬菜西瓜、淡水养鱼、设施大棚等险种。   

2.市级特色险种:杭州市特色农业主体综合险、杭州市叶菜价格指数保险。市级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区级特色险种: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余杭区农业经营主体等综合保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损失保险(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乡村治理公众责任险。

(四)保险金额和保费补贴。同一标的物不得重复投保。区级特色险种保费财政补助70%,投保人自缴30%。现有险种需优化调整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原则上同一投保主体单个险种年度保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有省、市资金补助的,由区财政统筹使用。

(五)保障措施。对本《实施方案》的强化协调配合、加强考核监督、加大宣传培训等三方面保障举措进行明确。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调整部分险种。更新省市区三级险种及保险金额、费率、保费补贴等内容。对茶叶低温气象指数、生猪价格指数、余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损失保险(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保险金额、费率、保费补贴内容进行微调;删除农产品食用安全责任险、务农人员工资拖欠保险等区级险种。

(二)调整补助力度。将区级特色险种保费财政补助统一为70%,新增“原则上同一投保主体单个险种年度保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六、关键词解释

政策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绿箱政策”。    

七、注意事项

同一标的物不得重复投保;原则上同一投保主体单个险种年度保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金琎

联系电话:0571-895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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