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狠抓改革创新和任务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保持零纠错、零败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保持95%以上。2023年由我局办理的1个行政许可案卷分别获评全省和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决策能力稳步提升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于前一年第四季度启动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征集工作,扎实推进事项征集工作。经集体审议确定上报1个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涉企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发流程。落实备案要求,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备案率100%。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按规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清理文件2件。

3.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高度重视、严格审查,综合考虑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行性、可履行性,全年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108件,未发生合同争议,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

(二)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涉农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辑2023年度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4张执法事项清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公示。2023年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121次,出动261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计983家次,行政处罚立案125起,结案108起,罚款29.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70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1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起。

2.“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在省级事项调整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涉农行政执法实际以及属地执法运行实际和承接能力,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清单。指定专人纳入余杭区“大综合一体化”法制审查专家库,支撑全区综合执法农业农村案件审查,提升审查质效。

3.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保持95%以上。积极培养公职律师,建立公职律师跨科室统筹使用机制,邀请培养人员参与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工作。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外聘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2023年,我局与律师事务所建立紧密的联系机制,律师团队合计上门走访50余次,参与我局案件及重大决策的研究讨论6件,协助处理涉法事件4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3件,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75件,其他法律咨询服务事项3件。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工作,协同发力,为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三)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强化

1.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组织线下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办案单位自查、组织人员集中评查的形式开展评查。集中评查阶段,通过“一案双评、科室互评”的方式,对全局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办结的33宗行政处罚案卷、100宗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逐一评查。及时梳理汇总,将评查记录的“一案一表”意见分别反馈至承办单位,促进全局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2023年由我局办理的1个行政许可案卷分别获评全省和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2.扎实推行“三项制度”。在涉农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2023年完成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41件,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6次。

(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集成服务,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切实落实省市关于“中心之外无权力”的改革要求,62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5项,行政备案事项7项。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效。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信息化上下功夫,重新绘制审批事项流程图,所有审批事项承诺即时办结。今年我局提出的3个审批事项优化建议被省里采纳,全省推广。全年,区农业行政审批窗口累计接待各类咨询500余件次,受理行政审批材料423份,核发许可证157张,审批即办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4面、感谢信2封。

2.强化农业农村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着力健全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制定,理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体制机制,从严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增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15件,提出审查意见17条。开展招投标文件公平竞争专项审查1次。

3.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今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件7件,完成区政府转办件2件。

(五)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

1.落实“三农”领域普法。强化农业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农业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年共出动普法人员213人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13场次,接待群众咨询153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大力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开展落实全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培育认定示范户237户,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提前完成示范户全覆盖的任务。

2. 落实“三农”领域学法用法。利用“周三夜学”、“三农”干部精品大讲堂等载体,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农”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贯彻全年。全年共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行政法实务”专题讲座等各类培训17场次,参加培训100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在对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方面,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需注重提高参训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对监管服务对象和农村农民的普法宣传未形成完善的机制,需进一步提高普法质效;三是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案件的整个过程性把控需更加严谨。四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影像设备的应用覆盖率不够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尊法,筑牢“三农”领域法治意识。将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部门法律学习与政治学习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以学促用、以会代训,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法治理论水平。今年以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三夜学”、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余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余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等工作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任务。

(三)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将法治工作纳入科站年度考核内容。印发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普法宣传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处室。用考核推动法治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四、2024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强化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强化源头把控,增强审核力量,提升决策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队伍执法水平;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做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程序,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行政执法内部制约机制。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确保综合执法机构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执法指导和防错纠违作用,以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形成销号闭环机制。

(三)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和职业水平,建设更为专业、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实施中队执法办案绩效评价。持续开展案卷评查,督促落实结案案卷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做好年度案卷归档工作。夯实法审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基层中队专兼职法制员培训,整体提升法审质量水平,同时加强与市执法队及周边区县的交流学习。

(四)提升普法宣传成效。适时组织各种法制专题讲座以及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送法释法活动。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普法教育,即要在数量上有增加,又要在效果上有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在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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