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产权人:吴坚,坐落:余杭区余杭镇坝潭桥404室,房屋建筑面积40.89平方米。

2、产权人:潘文龙,坐落:余杭镇坝潭桥综合仓库内13-2-101,房屋建筑面积:55.68平方米。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联系地址:余杭区凤新路 366 号瑞鸿大厦,联系电话:0571-89392899)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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