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杭区住建局进一步规范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办事流程,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着力加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重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面向公众公开。主动公开及时更新行政服务机构变更信息,注重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助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公布1项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6项行政决策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同时,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实效,提高解读质量。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9条;“余杭住建发布”公众号共推送微信607条,阅读量约112.6万次;“城建视界”视频号共推送69条,阅读量约49.2万次;“余杭住建”抖音号推送37条,阅读量约30.4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1件(含上年结转11件)。依申请予以主动公开的45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3件。本年度共产生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无因政务公开引发重大舆情事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余杭区门户网站,完善专题专栏专区建设,加强信息规整和分类,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进一步建设“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建行业政策和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将日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月度、季度综合考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实施。积极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1

9

0

0

0

0

5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3

9

0

0

0

0

4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

0

0

0

0

0

 

  1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489

9

0

0

0

0

49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3

0

0

0

0

0

2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2

0

0

6

  2

0

0

1

3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不够。在信息公开规范化的基础上,在落实的具体细节上有时工作不够精细,偶尔出现个别错误字,用字表述错误,标点符号不准确,政策问答过时,网址链接打不开等。二、公开的领域拓展不够。现阶段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明确的内容,其他政府信息事项涉及不多,或公开的深度不够。如有的工作只停留在数据罗列上,缺乏工作的深度分析。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树立“阳光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参与区府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处理手段,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获得感、满意度。三、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短视频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规范丰富政策解读栏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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