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金炯明 记者 阮伟康) 自9月1日杭州市全域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以来,余杭警方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持续加大辖区空域巡查力度。
9月2日16时,正在杭州师范大学亚运场馆周边开展巡查的无人机防御小组发现,在仓前街道宝龙广场空域有人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仓前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查控。
经查,无人机飞手白某在明知杭州禁飞规定的情况下,为了拍摄高空风景照,仍心存侥幸使用个人无人机违规升空航拍。民警调查发现,白某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资质,也未取得无人机飞行许可私自驾驶无人机飞行。白某的行为已构成在禁飞时间、禁飞区域内飞行,公安机关根据《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无人驾驶航空器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全市拥有无人机的单位、个人都需通过杭州公安“警察叔叔App-在浙飞”端口 ,按照无人机登记流程进行信息登记和飞行报备。
禁飞期间,杭州警方将全面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加大对无人机等违规飞行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或通过浙里办、城市大脑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搜索“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绑定个人银行卡号)后,即可通过“治安管理”模块进行线索举报,平台将第一时间交办公安部门,经查核属实后发放相应奖励金额。
余杭警方再次提醒:为确保杭州亚运会各项赛事安全顺利进行,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