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彪:

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案件编号:杭余良渚立字〔2023〕第000208号),现已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阶段,执法人员通过电话数次联系你,电话无法接通。由于执法人员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也被退回,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余良渚罚决字〔2023〕第000208-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壹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余良渚罚决字〔2023〕第000208-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23 年 09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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