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出台该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答:在综合评估我区2022年已赋权事项运行、各镇街承接能力、法治建设水平等情况后,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赋权执法事项,确保执法资源合理配置、执法事项精准赋权等基础的背景下出台了该公告。
问:请问出台该公告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中“县(市、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赋权余杭街道办事处等12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问:请问该公告施行的时间和范围是哪些?
答:自2023年10月16日起,全区12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问:请问交由十二个镇街行使的处罚权种类有哪些?
答:将12个镇街划分为2个梯队进行差异化赋权,调整后的12个镇街行使本单位行政区划内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建设等领域,以及杭州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职权。
问:请问改公告出台后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余杭街道、仓前街道、瓶窑镇(原877项),以及闲林街道、中泰街道、五常街道、良渚街道、仁和街道(原870项)共计8个镇街赋权事项统一调整为616项。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原687项)共计4个镇赋权事项统一调整为496项。
问:请问这次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答: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为重点,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高效协同、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能够更好地集约执法资源、提高赋权事项精准度、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解读人:韩超。
联系电话:0571-89516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