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恒西溪置业有限公司:
我办于2023年6月16日在你单位建设的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公馆小区检查时发现:人防地下室12处人防门被拆除,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符合要求。以上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整改完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我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