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窑镇澄清正名主题展示馆布展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七:付款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40%,乙方收到款项后 3 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甲方于多媒体设备进场之日起 3 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甲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5%;甲方于审计核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8.5%,剩余1.5%工程款作为预留质量保修金,于质保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现改为: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70%后,予以支付40%合同工程款;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70%合同工程款;工程完成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到工程审计金额的97.5%;余下2.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联系人: 叶永生
联系方式: 0571-8850380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杭州余杭南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