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2〕10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农发〔2022〕76号)和《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绿色生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农发〔2022〕159号)等文件精神,经属地镇街初审核实,区级产业部门复核并委托第三方对沼液配送数据审计,核定2023年上半年沼液异地配送量138398.22吨,拟核拨沼液异地配送运输环节补助资金4151946.6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8日
监督电话: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86232086
余杭区财政局 89516175
附件:2023年度上半年沼液异地配送补助资金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2023年度上半年沼液异地配送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 运营单位 | 核定异地配送数量(吨) | 补助金额 (元/吨) | 补助金额(元) |
1 | 杭州清渚农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 30821.16 | 30 | 924634.8 |
2 | 杭州径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74870.78 | 2246123.4 | |
3 | 杭州耀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4754.82 | 442644.6 | |
4 | 杭州径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7951.46 | 538543.8 | |
合计 | 138398.22 | 41519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