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镇街项目)2023年度第一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日后通过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的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项目,并与属地镇街签订《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申报单位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在余杭区实际办公、正常运营。
二、补助范围
自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发生的工作场所租金和研发投入。
三、申报材料
(一)综合材料
1.企业发展任务书;
2.营业执照;
3.章程;
4.2023年6月财务报表,如2022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请补助的需同时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
6.企业已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附件2,包括已获得的房租补助、研发补助等)。
(二)项目申请人出资资料
1.研发项目项目申请人出资明细表(附件3);
2.截止日实收资本明细表;
3.实收资本入账的记账凭证与附件(包括银行入账单等),资金必须股东本人账户打入,进账单须注明投资款;
4.如有验资,请提供验资报告,无则不提供。
(三)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申请材料
1.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附件4);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
(四)研发费用补助申请材料
1.自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3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2.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5);
3.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6);
4.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附件7);
5.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汇款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6.大额采购合同;
7.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8.研发人员工资单;
9.研发人员汇总表(附件8)、劳动合同、研发人员学历证书。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搜索“2023年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镇街项目)第一批补助”进行申报。附件表格须填写完整,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申报。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其中承诺书须提供原件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请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余杭区科技局农社科技与外国专家科(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6号楼6单元804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网上申报。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区科技局农社科技与外国专家科(科技人才办)余凯闻,0571-88729943;区财政局企业科吴奕霆,0571-89516183。
2.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0571-88728809。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