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转移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产权人:俞洪华,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仁良花苑2幢2单元501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7.2/97.22平方米。

2、产权人:张桂花、张桂兰、张桂连、张桂英、张桂珍、张文华、张文凯、张文荣,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良花苑2幢1单元1204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7.20平方米/97.22平方米。

3、产权人:王小妹、吴晟,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良花苑2幢2单元402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5.7平方米/77.30平方米。

4、产权人:张同友、王忠琴,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良花苑2幢1单元1004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7.2平方米/97.22平方米。

5、产权人:朱建阳、朱树庆,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良花苑1幢1单元204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7.3平方米/97.58平方米。

6、产权人:戴松、戴柏、吴招兄,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良花苑2幢2单元1504室,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121.84平方米。

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上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余杭区良渚街道吴家门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2办公室、二楼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769809、0571-89392899;邮编:311113)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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