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关于杭州市余杭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已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9日经本网站公示,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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