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古城村委旧址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0237001001)
一、招标条件
小古城村委旧址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经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小古城村委旧址位于小古城村老村委区内,建筑面积约为517㎡,地上三层,庭院广场面积约为1232㎡。本项目整体布展策划、设计、施工主要项目内容包含有但不限于:庭院广场环境提升、布展大纲的撰写、整体布展策划、展览展示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软硬件系统设计制作、基础装饰装修施工、图文展板设计制作、艺术场景及模型设计制作、展柜设计制作、强弱电综合布线、展陈专业灯光、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资格要求:
(1)同时具备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企业)已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或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办理信息录入手续。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无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注册企业的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四、报名事项
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时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无需密封):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
3、投标人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4、提供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或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查询的网页打印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企业);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的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2)原件。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所有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下载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余杭区径山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晓峰
联系电话:15825541110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晓君
联系电话:13357108800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受托人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报名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作为联合体代表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报名、开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