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企业自愿申报,镇(街道)初核的基础上,经区农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有浙江玖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符合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现将企业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7天(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571-89391722


附件:2023年拟认定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doc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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