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虎山村麦园里7号的杭州绿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其管理的琴湖碧园小区未按规定保存2019年和2020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被我大队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处罚;因其管理的琴湖碧园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被我大队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2023年5月18日杭州绿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不良行为信息修复,经资料审查现场核实,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拟同意杭州绿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修复申请,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修复标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要本着对该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89051891。
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联创街与绿汀路交叉口,邮编:311121。
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