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提问:“换个地方买房,还能用公积金吗?”答案当然是可以!比如在外地交公积金,买杭州的房子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是在杭州交公积金,买老家的房子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前提是必须符合购房地的购房政策和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怎么操作。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贷款政策: 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证明材料: 职工申请时,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他资料等同于本地职工): 1.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明细对账单(含每月末账户余额); 3.缴存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证明,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面谈时具结说明户籍所在地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长三角区域内(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的职工,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含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同时不需提供户籍地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证明,由职工在贷款面谈记录中具结说明。 本地工向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公积金个人网厅、杭州城市大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温馨提示,如缴存职工已开具过异地缴存证明,但没有使用该证明办理异地贷款的,需再次开具可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缴存证明的注销手续后开具新的证明。 公积金能够异地互认,让大家方便了很多,不用再“望房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