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四岭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做好水库放水预警工作,保证水库放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四岭水库实际,特制定本预警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四岭水库的泄洪,及在特殊情况下向下游放水,所需要进行预警的相关工作。四岭水库发电放水不适用此方案。

二、工作原则

预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避结合”的原则,以保护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发布预警信息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三、预警方式

本方案主要采用电话、传真、鸣放警报等预警方式。在通信、电力及交通中断等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鸣放车载警报或鸣锣的方式。

四、预警工作职责

本方案主要责任部门和单位包括余杭区林业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林水局),余杭区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文广旅体局),下游沿线径山镇、瓶窑镇人民政府及沿线的各村委会。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主要职责:负责监管本方案的实施;签发四岭水库调度令;协调预警及放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与下游径山镇、瓶窑镇的工作。

根据四岭水库控运计划批复要求,调度令主送区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同时抄送省水利厅,市防指、市林水局、市水库服务中心,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水涛庄水库管理所,区防指、区文广旅体局、径山镇、瓶窑镇、区水文站;

2、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通知下游径山镇、瓶窑镇沿河旅游公司,督促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径山镇、瓶窑镇主要职责:接到区林水局调度令后,及时启动镇级预警程序,通知下游沿线企事业单位;组织水库下游行政村(社区)及时开展巡查工作,其中径山镇负责水库下游消力柱至瓶窑交界段,瓶窑镇负责自身行政区域段;通知沿河村民及涉水作业人员,做好人员、物资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遇避险不及或预计放水会影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区林水局报告,并做好处置工作;放水期间加强河道巡查,发现河道及两岸影响人身、财产等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区林水局报告,并及时处置。

4、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四岭水库放水执行工作;直接负责水库放水预警工作(拉响坝顶警报);及时向区林水局报告预警执行情况;组织人员对水库下游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河道开展巡查工作(至下游消力柱处);及时报告闸门启闭情况、放水流量变化情况及其他异常情况;负责预警设备定期维护和预警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预警工作的日常宣传和组织演练。

五、预警程序和内容 

(一)泄洪放水预警 

1、预警时机

根据洪水调度要求,区林水局对四岭水库开展调度工作,及时签发调度令。预警工作自调度令签发后立即组织开展,一般情况提前2小时、紧急情况提前1个小时开展预警。

2、预警程序和内容

(1)径山镇、瓶窑镇接到调度令后,负责通知沿河各村委会,并督促各村及时通知沿河村民及涉水作业人员,组织落实人员、物资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遇避险不及或预计放水会影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区林水局报告,并做好处置工作

(2)径山镇、瓶窑镇组织沿河各村进行河道巡查,发现影响人身、财产安全及河道行洪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遇问题无法解决且情况紧急时,及时向区林水局报告。

(3)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负责检查水库下游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河道情况(泄水口到消力柱),遇问题无法解决且情况紧急时,及时向区林水局汇报。

(4)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根据调度指令中规定的开闸时间,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分钟拉响坝顶警报,每次鸣叫2分钟,开展泄洪前不少于鸣4次。如遇不可抗力灾害无法实施时除外,但须确保放水前预警。

(5)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完成预警工作后在预定时间执行开闸操作,同时将泄洪放水信息及时上报区林水局备案。

(6)根据调度实际情况,如需对四岭水库进一步加大放水流量调度前,仍需完成以上预警程序和内容,预警时间可缩短至1小时。

(二)超安全泄量放水预警。

预测水库放水流量可能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时(85m³/s),余杭区林水局再次签发调度令或预警信息,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提前 30 分钟再次拉响坝顶警报,并增加警报鸣放次数,延长警报鸣放时间,各相关单位同时加强预警工作。

(三)特殊情况下放水预警 

因地震、人为破坏、水体污染、水工建筑物抢修等原因需放水时,参照泄洪放水情况发布预警。遇紧急情况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可先电话预警,事后补签流程。

六、预警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责任单位按预警工作需要,梳理明确各自负责的责任单位,建立放水预警联系网格,落实警报设备操作人员,明确预警岗位职责,规范预警发布流程,开展预警培训宣传工作。

(二)设备保障 

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和径山镇、瓶窑镇人民政府需配备警报器、电话、传真等预警设备,沿线镇、村应在适当位置设立放水预警警示标语、标牌,落实管理维护经费,确保预警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要建立完善中型水库水雨情测报系统、水库洪水预报调度系统,提高放水泄洪科学性和预见性。

七、附则

本方案由区林水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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