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农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强村公司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8日止。
监督电话: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88729016。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186/2023-15339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3-04-26 16: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 | ||
统一编号 |
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农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强村公司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8日止。
监督电话: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88729016。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86/2023-153390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4-26
关联类型
关于《关于鼓励支持强村公司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04-26 16:24
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农政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强村公司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8日止。
监督电话: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88729016。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