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现就有关取水许可申请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取水水源:取水点1:余杭街道-永丰港(东经119°56′18.27″)(北纬30°17′16.55″)
取水点2:余杭街道-永丰港(东经119°56′20.48″)(北纬30°17′11.82″)
取水点3:仓前街道-沙河港(东经119°57′30.11″)(北纬30°18′16.33″)
取水点4:仓前街道-太平桥港(东经119°58′12.95″)(北纬30°18′29.77″)
取水点5:仓前街道-通义港(东经119°58′30.75″)(北纬30°18′24.65″)
取水点6:仓前街道-严公桥港(东经120°0′4.05″)(北纬30°18′7.83″)
取水点7:仓前街道-分金斗港(东经120°0′39.37″)(北纬30°18′37.21″)
取水点8:仓前街道-九曲漾港(东经120°01′33.12″)(北纬30°18′27.47″)
年取水量:2.2737万方
取水用途:高架花箱灌溉
若对该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057189395457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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