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兹有杭州余杭唐潮娱乐工作室向本局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申请事项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 | |||||
场所名称 | 杭州余杭唐潮娱乐工作室 | |||||
场所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林中路291号35幢35-16、35-17、35-18号商铺 | |||||
经济性质 | 个体工商户 | 经营范围 | 歌舞娱乐 | |||
职 务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
经营者 主要负责人 投资人 | 邵丰 | 男 | 1988.09 | 浙江省兰溪市 | ||
投资人 | 张文都 | 男 | 1980.12 | 浙江省苍南县 |
对杭州余杭唐潮娱乐工作室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9日至5月4日)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受理电话:0571-89395300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