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82号)精神和余杭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2月余杭区就业专项资金拟发放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公示如下:

1、就业困难用工(单位招用)补贴:名单详见附件1;

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2;

3、就业困难创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3;

4、小微企业招用社保补贴:名单详见附件4;

5、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名单详见附件5;

6、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6;

7、社会组织社保补贴总名册:名单详见附件7;

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册:名单详见附件8。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6日。

反映电话:89312345。

附件1、2023年2月就业困难用工社保补贴名册.xls

附件2、2023年2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册.xls

附件3、2023年2月就业困难创业社保补贴名册.xls

附件4、2023年2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招用)名册 .xls

附件5、2023年2月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册.xls

附件6、2023年2月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册.xls

附件7、2023年2月社会组织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招用)名册.xls

附件8、2023年2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册.xl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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