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余杭区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工作,区公款竞争性存放领导小组对《关于余杭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余公款管理组办〔2022〕2号)的评分指标进行了修订。

请各镇街、部门参照修订后评分指标(详见附件),开展后续公款账户和定期存款招标工作。其中经营状况及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区财政局向人行余杭支行、浙江银保监局余杭监管组、区防化办、区金融办、区税务局等部门获取后统一向招标单位提供。评分指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发文之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按招标公告执行。《关于余杭区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余公款管理组办〔2022〕2号)同时废止。

财政专户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参照执行。

附件: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杭州市余杭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分值计算等说明

一、投标银行经营状况(40分)

1、不良贷款率(6分)

①根据有效投标人总行上年不良贷款率评分(3分),低于基准不良贷款率(1%)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增基准值的10%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10%*N,N>=1)后的得分。

②根据有效投标人总行上年不良贷款率,从低到高排名计算得分(3分)。第1名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

2、资本充足率(6分)

①根据有效投标人总行上年资本充足率评分(3分),高于基准资本充足率(10.5%)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基准值的10%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10%*N,N>=1)后的得分。

②根据有效投标人总行上年资本充足率,从高到低排名计算得分(3分)。第1名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

3、人行综合评价(10分)

有效投标人上年人行综合评价为:A级的得10分,B级的8分。

4、营运能力(5分)

根据有效投标人总行上年净资产收益率,从高到低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

5、偿付能力(5分)

①根据有效投标人总行上年法人拨备覆盖率评分(3分),高于基准法人拨备覆盖率(150%)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基准值的10%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10%*N,N>=1)后的得分。

②根据有效投标人总行上年法人拨备覆盖率,从高到低排名计算得分(2分)。第1名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

6、存贷比(4分)

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本外币贷款余额与本外币存款余额的比率从高到低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

7、内部控制水平(1分)

根据一年内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数量减分,未被处罚的得满分,每处罚一次扣0.5分,减完为止。

8、不良资产率(3分)

有效投标人省分行不良资产率低于本期全区平均值的,得满分;对高于全区平均值以上的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

二、投标利率水平(5分)

9、投标利率水平(5分)

投标人在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内给出的同期限存款利率,不符合利率政策规定或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的为无效标。

定期存款招标:根据各有效投标人加BP后的投标报价,确定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存款利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以各有效投标人中的最高存款利率为基准价,得满分5分,其他投标人按其与基准价的占比计分,计算公式:(投标人存款利率/基准价)×5。

账户招标:根据各有效投标人协定存款加BP后的投标报价,确定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协定存款利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以各有效投标人中的最高协定存款利率为基准价,得满分5分,其他投标人按其与基准价的占比计分,计算公式:(投标人协定存款利率/基准价)×5。

三、对地方经济贡献(40分)

10、贷款总额(3分)

①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1.5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③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贷款增量从高到低排名(1.5分)。

11、小微企业贷款(5分)

①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2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②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该投标人对余杭区贷款余额总量比例从高到低排名(1.5分)。

③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从高到低排名(1.5分)。

12、制造业贷款(5分)

①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2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②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制造业企业贷款余额占该投标人对余杭区贷款余额总量比例从高到低排名(1.5分)。

③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制造业企业贷款增量从高到低排名(1.5分)。

13、涉农及绿色贷款(3分)

①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涉农”和绿色贷款余额合计排名(1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②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涉农”和绿色贷款余额合计占该投标人对余杭区贷款余额总量比例从高到低排名(1分)。

③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涉农”和绿色贷款增量合计从高到低排名(1分)。

14、科技企业贷款(5分)

①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科技企业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2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②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科技企业贷款余额增量从高到低排名(2分)。

③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内科技企业纯信用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1分)。

15、债务融资工具认购额(4分)

①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债务融资工具认购额从高到低排名计算得分(2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注: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②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债务融资工具认购额增量从高到低排名(2分)。

16、国有控股企业融资额(4分)

①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国有控股企业的融资余额从高到低排名(1.5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注: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②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国有控股企业融资额增量从高到低排名(1.5分)。

③国有控股企业贷款利率指标 (1分)

一个年度投标人对余杭区国有控股企业新发放贷款(包括银行贷款和信托)综合利率,综合利率根据每笔贷款基准上浮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其中按LPR计价方式的贷款,以下面的公式计算上浮比例,上浮比例=(实际利率-发放日LPR)/LPR,5年期以下的贷款均按1年期计算。评分标准:上浮比例0%(含)以下的得1分,上浮比例0%-10%(含)的得0.5分,上浮比例10%-20%(含)的得0.25分.上浮比例20%以上的不得分。注:一个年度投标人对余杭区国有控股企业新发放贷款额(包括银行贷款和信托)为0的则该项得0分。

17、服务企业创新贷款(3分)

①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企业政府产业基金“投贷联动”贷款发生额从高到低排名(1.5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

②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性担保贷款、省金融综合平台在线受理贷款、无还本续贷、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合计贷款发生额从高到低排名(1.5分)。

18、投标银行纳税情况(3分)

①在余杭区范围内进行税务登记并每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得1分。

②在余杭区范围内进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或社保、工会经费、残保金等缴纳的得1分。

③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在余杭区范围内或省三分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金额之和从高到低排名(1分),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金额为0不参与排名,得0分。

19、首贷户、首办户拓展情况(5分)

①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户数从高到低排名(1.5分)

第1名得该项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本项得分按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相应分值(相应分值=该项分值/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后的得分。为0或负数不参与排名,得0分。

②根据上季末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首办户拓展户数从高到低排名(1.5分)

③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户数占该投标人对余杭区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户数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1分)

④根据一个年度有效投标人对余杭区首办户拓展户数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户数比例从高到低排名(1分)

四、服务水平及其他(15分)

招标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其他评分指标

备注:(1)以上贷款指标为零或负数的该项不得分;(2)单次招标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可选择1家中标银行;单次招标金额在1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之间的,中标银行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家且第一名中标银行分配金额不超过招标金额的60%;单次招标金额1亿元以上的,中标银行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家,且第一名中标银行分配金额不超过招标金额的50%;(3)指标口径:余额按上季度末、增量按一个年度同比(有特殊要求除外),一个年度为指标收集所在季度的季末最后一日开始的过去一整个年度。(4)数据相同的为同一名次,每递减一个名次,扣减的分值为“名次*该项分值/有效投标人数量”。“每递减一个名次”中“名次”操作示例:如某打分项有ABCDEFG共7个有效投标人,A排名第一,BC排名并列第二,D排名第三,EF排名并列第四,G排名第五;则A名次为第一,BC名次为第二,D名次为第四,EF名次为第五,G名次为第七;(5)总得分相同的有效投标人,先比较经营状况得分情况,得分高的总名次列前,如再次同分的,比较对地方经济贡献得分情况,得分高的总名次列前。以财政局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投标人无需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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