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仁和街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市党代会以及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区“建设杭州城市新中心、争当‘两个先行’排头兵”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统筹抓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三件大事,紧扣“法治余杭”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继续完善街道依法治理体系,顶住压力、负重前行,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班子“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建设“领头羊”作用突出

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班子成员岗位变动,及时调整街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和年中领导小组分别召开会议分析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听取法治建设总结、梳理法治建设思路。全年街道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专项工作相关汇报,研究落实包括“‘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案件办理、疫情防控涉法工作”等多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班子成员认真“补课”提升依法行政素养。利用中心组学习等时机,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相关部署,并组织学习党内廉政法规。利用周三夜学时机,两次组织班子成员、相关干部学习《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以街道和村社微信公众号为依托,通过分散自学、网上学习等方式,聚焦征地拆迁、信访办理等事项学习依法行政知识。

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意识明显增强。在启航路东延、獐山路西延、东山安置房等项目及周边产业区块征迁,耕地功能恢复,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细则等工作中,街道均设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务工作组,主要领导积极听取虚心采纳工作组成员意见建议17条,工作组成员拟制审查专项文书6份。全年疫情防控工作中安排法务支撑全程介入,法律顾问参与疫情防控每个决策,共提供意见建议22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2个,为钱开区、大运河工业园区范围内包括菜鸟、顺丰等110余家企业的复工提供意见建议,为1000余名工人、货车司机的劳动补偿提供集体调解服务。

(二)基础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氛围明显强化 

突出重点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充实完善街道法律顾问团,落实每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律师坐班制度,为求助群众和综合执法工作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统筹平安办、财统办、五水共治办、妇联等业务科办法治宣传活动,不定时组织科办法治宣传员进企业、入村户、上广场、站路口,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业务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推进“农村法治骨干队伍”培养工程,各村社干部群众踊跃争当“法治带头人”,村民争做“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示范户”,村民法治意识空前提高。2022年街道科办和村社共组织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入家宣传3200余户。共计有“法治带头人”44人、法律明白人132人、“遵纪守法示范户”44户。

区分群体多角度多形式落实法治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户外电子宣传屏等新媒体及横幅、宣传车、广场文化活动、折页等传统形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诈骗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和法治杭州满意度为重点,注重增强外来人口、青少年、妇女等特殊人群的普法力度;开展“宪法进万家”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送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全年共张贴、悬挂宣传标语250余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1000余本、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发送短信37万条。积极抓好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安排律师进校宣传“校园反暴力”、校园安全教育法规2次,向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主动作为推进法律服务“六进两延伸”工作。组织村社法律顾问走访企业,帮助企业就公司章程和重要制度合法合规情况开展法律体检,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同时帮助企业查找劳动用工及企业家人身权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风险。2022年累计走访企业120余家次,帮助查找企业经营风险点33个,查找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点2个。落实法律援助和帮扶工作,安排律师进村社、进家庭、进工地,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1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4起,受益群众70人。

(三)纠纷化解机制继续完善,法治建设重点逐步实现

加强纠纷调解机制建设。一方面,精心遴选人才,建强“和合”调解工作室。在原六名专(兼)职调解员基础上,增加一名街道综治退休干部担任调解室主任,增加一名法学专业本科坐班人员,调解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定期组织调解业务培训,长期组织村社调解员队伍轮训,“以老带新”作用发挥突出。“定人包案”破解疑难纠纷,对特别复杂的家庭、邻里纠纷、信访陈年积案,由调解工作室直接选派调解员分组进行定人包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促进部分信访矛盾纠纷“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另一方面创新纠纷化解协同机制,组织协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法庭、劳动监察中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站所,在必要时共同参与纠纷调解,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做到资源更加整合、联动更加顺畅、群众更加方便。

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创建。积极从法治氛围营造、法治阵地建设等5方面指导村社开展创建工作,新创建1个省级、6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注重推进村社法治阵地建设,2022年各村社共建立室内阵地10个、室外大型阵地2个、中型阵地2个。

高质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2022年下半年开始,街道抓住“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契机,以党建为引领,整合区下沉执法人员、街道辅助力量成立仁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打造“综合协调办公室+管理大队+执法大队”的管理模式和“指挥小脑+手+脚”的运行模式,创新“大指挥、大巡查、大管理、大执法”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落实片区中队巡查管理责任,规范综合执法处置工作要求,成功探索出“一支队伍管全面”的仁和模式,真正把“执法有权、治理有力、服务有效、发展有为”的目标落地。全年排查出租房16421间、市场主体5219家,发现隐患10982处,及时处理各类事件5593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49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因条件局限、工作人员认知不足等因素,相较于辖区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街道在公职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机制、依法行政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法治建设人才的发掘培养以及法治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虽经建设仍有不足。

(二)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仍需提升。少数工作人员在一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上存在模糊认识,注意力长期集中于纷繁复杂的街道重点工作,在如何处理出现的与群众间的涉法问题上,有的缺乏重视,有的理解不足,有的缺少经验,凭老经验一干到底。

三是法治建设的难点问题仍待解决。近几年随着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街道“三源”问题增长较快,治理工作任重道远。群众纠纷呈现高速增长趋势,未能有效化解的纠纷数急剧增加。街道一些可以消除的行政案件苗头,因没有及时认识正确分析,没有深入沟通调解,最终转为行政诉讼案件。一些遗留的历史问题更是成为街道难以调解的矛盾集中地、行政案件的高发区。同时,法律服务和行政调解队伍的作用发挥有偏差,过分强调发案后的使用,忽视发案前的参与。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素养。继续通过“反复学习、积极实践、讲评检查”的方式,解决街道少数工作人员在坚守法规底线、积极负责履职方面存在的意识模糊问题,突出街道领导、中层干部和村社干部三个重点,组织征迁、拆违、信息公开等方面法规政策的学用研讨活动不少于3场。

(二)强化重点问题攻坚。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遗留问题,分析研究2022年以来各项工作中产生的新纠纷,坚持“分类施策、依法处置”原则,回应群众的合法诉求,积极化解拆迁安置等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的问题。2023年争取庭下化解行政案件3起以上,确保仲某、夏某等原告诉街道行政案件不败诉无赔偿。

(三)深化普法阵地建设。一是建设街道级综合普法阵地,建成一个集普法观光、普法小游戏、普法公益在内的普法公园。二是每村社至少建成一个室外“普法公园”,一个室内“普法过道”。三是在现有街道及村社微信普法手段基础上,寻求新的信息化普法手段。

(四)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一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先“研判”,将确属重大决策的事项真正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二是规范发文流程,将未按程序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落实重发程序。三是对机关合同审查程序进行区分,对确属重大合同、风险较高合同进行重点审查,对一般合同进行日常审查。

(五)提升“立体调解”能力。一是壮大“和合调解室”,在现有6名调解的基础上,择优再选取4名调解员,争取交通事故、工伤欠薪、婚姻家事、宅基地等均有对应的专业调解员。二是壮大村社调解能力,完善2022年下半年开始的村社调解员轮训制度,以老带新,进一步增强村社级调解员调解积极性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线上纠纷指派机制,以“余智护航”、“省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浙江解纷码”、“余见调解”为依托,原则上做到每一起矛盾纠纷均应事先指派至村社,部分调解不了的纠纷,由村社提交回街道调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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