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杭区林水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有效推动法治工作开展。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有力提供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区林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印发《余杭区林业水利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印发《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法律顾问单位,固定专业法务人员对接法律业务,协助处理涉法事务。
(三)严格法治审查,着力推进依法决策
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出具审查意见,同时对送审材料缺失、未履行前置程序的,及时提醒起草科室补充落实。2022年度共审查各类行政机关合同110余件次、行政处罚决定26件;对《关于印发<余杭区小型水利工程物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4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以区政府名义草拟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目前已提请区政府审查和集体审议;本年度无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梳理2007年至2021年间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建议废止11件;本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坚持规范执法,有效提升执法成效
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完成林业和水利领域267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划转,其中林业条线106项,水利条线161项;完成44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部分划转,其中林业条线21项,水利条线23项。按要求完成27项行政许可、130项行政检查、116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清单公示和行政执法主体公示。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涉林涉水许可审批1013宗;行政处罚案件26宗,处罚金额共计28.26万元;调查移送涉嫌违法案件28宗。制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任务13项,领域内抽查事项13项,检查单位48家;联合抽查任务3项,领域内抽查事项6项,检查单位16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获评全市林水行业优秀行政执法案卷1卷,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卷。收到检察建议书3份,公安协查函3份,均依法履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落实整改举措。
(五)做好案件办理,及时化解矛盾争议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我局积极调查取证,案前调解成功,原告撤销申请。
(六)落实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切实履行公开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5件,发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104件,办理依申请公开林业、水利相关信息的有效申请共8件,全年在各级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20余条。
(七)开展学法普法,着力构建法治氛围
2022年,区林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文件文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11月中旬,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辉在区委常委会和区长办公会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普法宣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理论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和行政合法性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思想理念。形成了领导班子领学、中层干部带学、一般干部齐学的良好学法用法氛围。同时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持续做好水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引领群众自觉学法、守法,不断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工作人员在法学理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等方面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法规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均有所调整,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提高衔接配合力度,提升执法质量,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立场观点,深入研究忠诚履行工作职责的理念思路、目标方向、内容重点、实现路径,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政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的思路举措和强大动力。二是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在区委党委会和区长办公会上开展普法宣讲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论述和法律法规5次,开展宪法理论学习和行政合法性业务培训1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三是高度重视,自觉践行落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创新,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强化依法治理治水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要求和重要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引领,聚焦法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林治水水平。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
配齐配强法治建设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抓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审查工作高效运行。
(三)进一步凝聚执法合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在工作手段、资源整合等方面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提升林业水利领域监管效能。
(四)持续开展学法普法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林业水利法律法规等,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法治公众宣传,营造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