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区财政局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就《余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杭州余杭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地址: http://cms.zjzwfw.gov.cn/view/art/2023/2/15/art_1229176024_59036343.html),并以公文交换形式征求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所属各镇街和区内金融机构意见。截至征求意见期结束,共收到7家单位反馈函,其中5家单位无意见,另2家单位反馈2条意见,经认真研究,采纳意见1条,不采纳意见1条,对于不采纳意见已向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说明。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余杭区财政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征求意见情况具体如下:

征求意见情况表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1

浙江银保监局余杭监管组

建议将第十四条“参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含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修改为“参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理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按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已涵盖村镇银行。

采纳,已删除关于村镇银行的表述。

2

中国光大银行余杭支行

针对余杭区的重点项目,特别是项目时间长的国家级重点项目,项目方对资金成本要求非常苛刻,参与行都是割让了自己的资金成本去参加的,能否参与重点项目贷款银行根据贷款量,财政给予适当加分。

未采纳,反馈意见与本征求意见稿内容无关。

3

中泰街道

无意见


4

黄湖镇

无意见


5

区供销联社

无意见


6

区教育局

无意见


7

区林业水利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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