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鼓励民宿(农家乐)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农办〔2018〕20号)、《关于下达余杭区第二批“小、精、美”特色民宿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余农发〔2021〕133号)、《关于拨付余杭区第三批“小、精、美”特色民宿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余农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杭州余杭区鸬鸟镇岙田里民宿”等22家民宿(农家乐)被列为第二批余杭区“小、精、美”特色民宿、“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朗月居民宿”等21家民宿(农家乐)被列为第三批余杭区“小、精、美”特色民宿并拨付2020年度奖励资金。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经区级相关部门联合实地检查,认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朗月居民宿”等43家民宿(农家乐)均经营正常,拟拨付2021年度25%奖励资金,共计50.46万元(详见附件2)。在拨付2020年度奖励资金时,“杭州长乐林雨堂文化有限公司吉祥苑分公司”由于房租到期等问题未拨付2020年度奖励资金,经与业主及径山镇核实,拟拨付2020年度奖励资金22.84万元,后续第二、三年资金不再拨付。

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期: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8日。    

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  88728753

                  区财政局  86130759



附件:余杭区第二、三批“小、精、美”特色民宿项目2021年度拟拨付资金汇总表.doc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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