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水域生态环境,助推美丽幸福新余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决定在我区部分河道实施禁渔制度。现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各单位与个人通过书面、来电、在线反馈等各种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4月17日

公示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创新园1号楼4单元3楼

联系电话:0571-89163830


附件: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的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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