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82号)精神和余杭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月余杭区就业专项资金拟发放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公示如下:
1、就业困难用工(单位招用)补贴:名单详见附件1;
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2;
3、就业困难创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3;
4、小微企业招用社保补贴:名单详见附件4;
5、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名单详见附件5;
6、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名单详见附件6;
7、社会组织社保补贴总名册:名单详见附件7;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限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6日。
反映电话:89312345。
附件1、2023年1月就业困难用工社保补贴(单位招用)总名册.xls
附件4、2023年1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招用)总名册.xls
附件6、2023年1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总名册.xls
附件7、2023年1月社会组织社保补贴总名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xl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