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坚持区委区政府以及省市医保系统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工作为抓手,切实做好全区医保系统法治护航、疫情防控,全力保障辖区内医疗保障工作,为社会安定、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尽职尽责。我分局对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学法知法。

我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杭建飞负总责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法治建设提高到事关基层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于2022年4月开展了“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把学法知法当作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在第五个宪法宣传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医保大讲堂”学习《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周三夜学等载体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观看2022年反邪教教育视频。引导全局干部自觉遵法守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树立廉政理念,把依法管理各项要求贯穿到工作中,全面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践行守法要求。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感,严格依法办事、避免权利出轨。在生活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培养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生活情趣。

2.强化法治监督,坚持依法行政。

明确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将执法主体、人员、事由、依据、结果全过程记录公示,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实时、高效监督。利用社会大众进行舆论监督,及时收集、办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及时查处,有错必纠。截止到12月31日,2022年度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88家,协议处理41家次,其中解除医保协议4家,暂停医保协议18家,责令整改19家,追回医保基金314.1万元,处违约金91.84万元;行政处罚3家,行政罚款35.24万元;处理医保医师药师17名;移送公安机关1起,有力震慑了医保领域的违规问题。

完善内审内控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和重要协议事先征求律师意见,有力保障医保工作有法可依。通过建立《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发生的违规违约案件的处理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流程,对疑难问题聘请医学专家、法律顾问进行专业解答,借势借力,弥补经办短板,为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决策,促进法治医保建设奠定基础。此外,作为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等。

3.强化信息公开,增强医保工作透明度。

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科办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形成政务工作有人管、管得牢的长效机制。

4.强化法治建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文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自单位成立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部制度,严格对照标准,共审查2022年 “红头文件”34份。我局未制定过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性政策,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不会影响市场主体的进入、退出及日常经济活动。

二、 存在的不足

一是医保分局业务从“经办为主”向“依法监管”的职能大转变中,全局上下依法治国的理念亟需加强;二是具体管理中遵法依法用法开展业务工作的法治思维仍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与医保基金监管的客观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情况

为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领导上找责任、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现将2022年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成立了由杭建飞负总责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把法治建设提高到事关基层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二是健全学习机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医保相关政策法规等,提高班子成员提升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三是多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开展12345热线“局长接听日”,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答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保持信访维稳平稳可控局面。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清廉医保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带领全局上下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筑牢基金监管体系防线。着力抓好三方面举措:

1.提升依法行政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补齐“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依法行政必须的法律素养短板,努力提升依法开展医保工作的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2.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责任分工,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理清医保业务权力、责任边界,落实省市医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严防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进一步抓好谈心谈话制度,把依法行政责任纳入谈心谈话重点内容,推动责任制落地落实。

3.加快医保监管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用好管好基金是医保部门的首要职责。为此,必须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为依法规范开展行政各项监管提供强大信息支撑,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