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对部分区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23年由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分别完成了对中泰街道、五常街道、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情况表明,上述单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履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持续聚焦产业发展。五常街道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完成横板桥工业园区清退;推动楼宇和产业融合,截止2021年底,辖区内亿元楼宇4幢,千万楼宇20幢;完成15个重大产业项目 17.6亿元投资;开展“低散乱”企业整治,新增可利用产业空间10万平方米;申报重点商务和工业楼宇21幢,招引文创、科创类企业828余家。区农业农村局投入2222.58万元,出台区级农业“机器换人”政策实施细则,成功创建浙江省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二是民生项目平稳推进。2017年以来,中泰街道推进中小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启动南湖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前期,实施中泰中学迁建、岑岭幼儿园、罗兰幼儿园项目;启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稳步推进九峰环境能源项目,顺利完成九峰边坡治理工程等民生实事工程。五常街道完成荆山社区搬迁,进入全域城市化;成立物业总公司,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实施靓城行动“1466”计划;发放救助金和生活补贴56.67万元;推进五常二小、三小、六幼等项目建设;完成3家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17个儿童之家和1个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发展养老事业,五常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提升改造并投入运营;推进文化建设,建成6个文化家园。
三是政策制度逐步健全。中泰街道修订或出台了《中泰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泰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余杭区中泰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中泰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泰街道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余杭“三农”发展实际,出台“强村兴业富农三十条”新政、《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余杭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未及时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未出台街道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2家单位工程项目变更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委托服务质量缺乏保障。1家单位部分工程结算送审不及时。1家单位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进度滞后。
(四)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水质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1家单位合同审批管理不规范,存在先签约后审批的情况。1家单位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工作不到位。1家单位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
(五)监督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1家单位未对属地商会开展专项审计。1家单位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整改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如下建议: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出台资产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变更制度,督促落实推进项目进度。完善更新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审批手续,推进工作落实。增强对下属单位审计工作的指导,建立日常监督与检查机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分期分批地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