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4月12日至12月31日,对杭州市余杭区部分重点村(社)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主要围绕余杭区落实村(社)产业发展、财政资金保障、资源要素盘活、乡村环境建设、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等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鼓励引导机制建立完善情况等方面开展。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9年以来,余杭区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必经之路,把握全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机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全力推进我区村(社)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村级组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断增长,三产融合赋能农村产业共富,环境提档推动农村环境共富。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发展促共富相关政策落实不够有效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村集体经济以租赁及补助收入为主,缺乏主导产业支撑,后劲发展动能不足;部分村办物业公司财政补助依赖程度高,可持续经营能力弱。
(二)财政资金管理保障促共富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或拨付滞后沉淀部门或镇街账户,影响政策扶持作用发挥。
(三)资源要素盘活促共富相关政策落实不够主动
审计调查发现,村级留用地实际安置与计划不一致、部分额度换房产项目产权未过户,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推广性不强。
(四)农业发展方式革新促共富相关政策落实不够有力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不高、部分镇街谷物烘干设备供给不足影响粮食稳产增收。
(五)乡村环境建设促共富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充分
审计调查发现,项目服务环境质量绩效有待提升,美丽乡村项目投资控制不严谨现象存在,乡村环境长效管护不力。
(六)鼓励引导机制欠缺促集体经济和环境高质量发展不够明显
审计调查还发现,部分村社在集体资产资源盘活增收的主动性、规范管理的责任感等方面仍需加强,小额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仍存在。
三、审计建议
审计调查结束后,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二是盘活村级存量资产,做大农村共富底数;三是发展优势核心产业,做强集体经济底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已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并进一步落实整改。
杭州市余杭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