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

1

实施舒心就医工程,保障浙大一院总部二期(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强化基层医疗资源布局优化和统筹调度,高标准建设区公共卫生中心、区五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一老一小”等项目,引进高层次、高职称、高学历卫生人才不少于100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5张以上。

1.浙大一院总部二期已正式开工建设;与浙大妇院和浙大儿院完成签约,合作共建“浙大妇院余杭院区”“浙大儿院余杭诊疗中心”,其中“浙大儿院余杭诊疗中心”已启用,启动浙大妇院项目房产租赁谈判和项目装修设计工作。后续将持续深化浙大一院与区一院、市一医院与区三院深度合作。

2.区公卫中心项目开展主体结构施工;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桩基施工;区“一老一小”项目开工;区五院项目及区技能培训中心开展室内精装修工程。

3.围绕重点学了建设,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引进高层次、高职称、高学历卫生人才106人。

4.每千人床位数约5.02张。

2

实施“五星幸福体”工程,关爱“一老一小”,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提质行动,实体化运营三级未保体系,创建全国未保示范区。

1.已建设完成“百岁幸福家”12家,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无感智能终端配置18家,新增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103张。已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13张,服务人数652人,累计提供服务38165人次。

2.舒心养老智慧助餐应用场景已注册2.99万人,累计提供助餐服务249万人次,共接入杭州市“全城通吃”场景点位116家。《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已通过“国标”申请,正式进入评审周期。

3.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工作,2023年新增备案托位3058个,新增普惠托位2339个,目前总托位数5671个,千人托位数4.1,普惠托位占比81%。完成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28家,开展婴幼儿家长技能课堂110场次。

4.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开展实体化运营。(目前已不评定未保示范区)

3

严格落实“乙类乙管”要求,全面加强3家区级医院重症床位建设,确保药品、抗原、口罩、呼吸机、监护仪等重点医药物资储备量不少于3个月。

1.完成储备药品目录梳理及相关储备到位;确保药品、抗原及相关防疫物资保障充足,相关储备量不少于3个月。

2.组织下属医院及时配置足量呼吸机、监护仪等抢救监护设备,完成重症床位设备配置。

做好疫情转段后的设备物资充分利用,完成方舱医院、华正基地相关设备物资的后期处置工作;对近效期的防疫物资及时进行发放消耗,开展到期防疫物资报废处置工作。

4

全力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突出做好养老院、中小学等重点场所防护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充分发挥222个村社健康服务专员作用,科学引导群众加强个人健康防护,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

1.制定《余杭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方案》,每周对哨点医院、养老院、中小学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感染开展病原学监测,每月进行传染病风险评估;优化公共卫生应急智控平台,完善多源监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数智应用,提升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同步开展学生症状监测和疫情防控处置指导480次。

2.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2023年共接种2824针次。

完善区-镇-村社三级卫生应急网络,组建覆盖全区的镇街卫生应急专管员与村社卫生应急联络员队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与民营医疗机构、村社健康专员沟通联系,多形式开展培训比武演练,提高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2023年民生实事健康惠民项目

项目名称

内容

进展情况

(1-12月份)


健康惠民项目

引进省妇保、省儿保等优质医疗资源,与区属医院开展合作办医;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为全区幼儿园3万名在园生提供乳牙涂氟服务;开展医学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服务,覆盖人群40万人次以上;组建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队伍12支,开展心理健康主题宣教活动200场;建设区域性民生药事服务站5家,覆盖人群20万人以上。组织应急救护培训240场,受训人数不少于7万人,其中救护员不少于1万人。


已完成。已完成引进省妇保、省儿保等优质医疗资源,与区属医院开展合作办医。

已完成。已新改扩建仓前街道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五常街道南滕社区等社区卫生服务站15家。

超额完成。已为全区幼儿园3.63万名在园生提供乳牙涂氟服务。

已完成。已开展医学影像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服务,覆盖人群40.13万人次。

已完成。已组建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队伍12支,开展心理健康主题宣教活动200场。

已完成。已建设杭州邻家大药房文一西路店等区域性民生药事服务站5家,覆盖人群21万人。

超额完成。已组织应急救护培训1100余场,受训人数15.42万人,其中救护员1.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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