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投诉人: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远金座1幢1406、1407室 

被投诉人1:杭州华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仓大道966号2幢506室

被投诉人2: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良博路166室

相关供应商1: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昆华玉府1-2室

相关供应商2: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光复路200号

相关供应商3: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103号百大花园C区701.702.703

中标供应商1:杭州美丽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328号

中标供应商2:杭州假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城路108号1502室

投诉人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编号:HZHSCG2023-008,包号:标项二、四、五,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9月19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9月19日起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一共分为五个标项,根据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要求,因策划方案里面的线路要求只有五条,所有旅行社上传的材料,从标项一到标项五(服务承诺、企业业绩、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策划方案、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其他优惠措施及增值方案、便捷服务)应该都是一样的,为何同一批专家组部分专家打分在各个标项单项出来会不-样,而且尤其是最后两个项目 (标四和标五)项目中标的旅行社的单项分值都会相同比别的旅行社高?事实依据1:投标旅行社从标一到标五提供的投标材料,如:旅行社各项岗位职责,经营管理制度;组织接待业务、如何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日常投诉处理详细方案、便捷服务等,同一批专家组专家打某一家社的单项分值时应该是固定的,怎么会到每个标项时,相同的旅行社这个分值会有变化,举例说明:标项四时,专家1在评余杭国旅时的综合分是 85 分,相比标项三时增加了3 分,但中标方:浙江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就相比标项三时的78分,增加了5分,最终分为82分;专家3在评余杭国旅的标项四综合分为74分,与标三综合分数一样,但在评浙江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就相比标三时的83分,增加了一分,最终为84分,其它都不变,就日常投诉处理方案为6分,专家3在标一和标二给这家社打分均为4分,标三为5分,到了标四中标单位为6分;专家4在标四的打分时,便捷服务这块也存在这个现象,给中标方标一打3分,标二和标三打2分,标四打3分,又比我司整体分数多1分。造成我司标四综合分数排第二;标项五也一样存在这个问题,中标方: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标三和标四综合分都排在我司后面,到了标五就超过我司成为中标方,如专家1给中标方的综合打分比标三整整多出9分,而我司相对标三未变还是82分,专家2和专家3也有明显控分评审,在此不多举例。法律依据1:根据代理公司的回复,经评审小组作出解释根据项目需求每标段只评出一家供应商,除去最优的供应商后,评审小组对下一标段其余单位,主观上就会有所变化,评审方式就会有所不同;除去标一标二和标三的中标单位后,我司和标四和标五的中标单位应该都是一个起步线,所有提供相同的材料为何在标四和标五相对标三来说的评分,中标单位比我司要略高,而造成我司未中标。投诉事项2:便捷服务这一块内容打分,评分要求为:投标人能够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根据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和便捷性进行酌情打分?为何有些标项打分的过程中,杭州市区的旅行社和余杭区和临平区的旅行社打分都一样?那设这个评分内容的意义在哪里?事实依据2:便捷服务(投标人能够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而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营业部经营范围是为总公司招徕游客、咨询服务;不能承办经营疗休养及企退活动,便捷服务如不能以按距离远近来打分,有违政府采购法规定,标四和标五中标单位为何与我司打分都是一样,这个评分内容以何为根据。投诉事项3:根据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从2020年开始类似外出活动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我司发现有部分旅行社是没有三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外出活动项目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满意度反馈表及合同),我社建议采购方和招标代理方可进入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入采购结果公告查询,以防P图造假。目前招标代理公司回复五家中标单位都提供了类似业绩。该项目类似业绩不限于政府采购,镇街、村社、企业等业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事实依据3:根据政采云招标发布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评标要求,提供 2020年开始类似外出活动项目的业绩证明,我司觉得类似外出活动项目,是类似项目就必须满足以下几点:(1)是镇、街企业退休人员外出活动;(2) 是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网站上面发布采购文件;(3) 在政采云平台上面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盖章发布中标通知书;满足以上三点能是本项目类似项目。法律依据3:根据以往政采云招标发布文件,以往医疗及医院系统发布招标文件,要提供类似疗休养业绩证明的,就必须是医疗及医院系统单位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和满意度反馈表才能证明是符合评标要求得分,本项目提供镇街、村社、企业等业绩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满意度反馈单,我司觉得很牵强,也不符合正常的市场需求和要求,根本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招标方及代理公司单方面制定评标要求,让中意供应商中标,有失公正公平。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希望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科能根据相关文件执行,并对我司提供的相关投诉作出公正公平的回复。望贵科能让中标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材料审查,我司保留对贵局回复文件的信访权及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投诉权。

被投诉人1杭州华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辩称:针对投诉事项1的回复:该项目分为5个标段,各标段服务范围及服务人数都有所不同,每个标项都作为一个独立标段进行评审,自然各标段的分数有所差距也是合理合规,根据每个标项作比较而不是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比较,按标项情况不同主观分也有所不同所以并没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则。针对投诉事项2的回复:该事项主要目的为投标人能够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并不是比较哪家投标单位离招标人更近,而是根据招标需求作出相应的服务方案,并不是说哪家单位近哪家单位就分高,如按距离远近打分涉及地域性歧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评分点的意义就在于投标人能够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针对投诉事项3的回复:该项目并未对业绩要求做作出特别限制,按评分细则字面意思提供类似活动的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均可得分,针对项目评分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而不是依照以往其他项目进行比较,按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被投诉人2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的答辩意见与被投诉人1杭州华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一致。

相关供应商1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述称:我司根据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一项目(编号:HZHSCG2023-008)采购活动答复通知书内要求,提供以下业绩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意见反馈单以及补充资料:我司在本基础上补充提供政采云官方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的采购结果公告以及采购合同公告。我公司保证以下业绩材料真实有效。提供了投标文件业绩部分、投标文件相应业绩网页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来自:政采云官方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的采购结果公告以及采购合同公告)。

相关供应商2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述称:提供了5个往年的业绩,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满意度反馈单。

相关供应商3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述称:提供了往年的业绩,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满意度反馈单。

中标供应商1杭州美丽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述称:一、针对评分办法前附表中企业业绩这一条,我社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10个类似业绩,均属于镇街、村社、企业等类似外出活动项目,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满意度反馈表及合同。(相关投标文件内容见附件一)二、我社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中标的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相关项目共有11个,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有结果公告,其中2023年中标项目还未出行,因此我社提供部分中标项目相关文件材料。(相关部分中标项目文件内容见附件二)。提供了具体中标项目名单及相应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

中标供应商2杭州假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述称:我公司根据答复通知书内要求,提供以下同类业绩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意见反馈单,我公司保证以下同类业绩材料真实有效。提供了5个往年的业绩,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满意度反馈单。

经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3年8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9月6日开标,9月7日发布结果公告,标项一中标供应商为杭州美丽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标项二中标供应商为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标项三中标供应商为杭州假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标项四中标供应商为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标项五中标供应商为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标段一于10月20日签订合同,标段三于10月24日签订采购合同,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目前尚未签订采购合同。

二、质疑阶段,投诉人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质疑事项与投诉事项一致。

被投诉人杭州华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质疑答复称: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经评审小组作出解释根据项目需求每标段只评出一家供应商,除去最优的供应商后,评审小组对下一标段其余单位,主观上就会有所变化,评审方式就会有所不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客观分内容均为一致,主观分并没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则。针对质疑事项2答复:该事项由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比较而做出打分,不能以投标单位距离远近进行比较,如按距离远近比较则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针对质疑事项3答复: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均有提供业绩证明,其中杭州美丽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10个类似业绩、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7个类似业绩、杭州假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提供5个类似业绩、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0个类似业绩、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3个类似业绩。该项目类似业绩不限于政府采购,镇街、村社、企业等业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确认收到该质疑回复函。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

15

其他要求

中标后提供承诺书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红章版,副本二份,可为正本复印件),承诺书详见附件。

16

其他约定

▲本次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招标分五个项目,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中标顺序按1、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一;2、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二;3、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三;4、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四5、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五。如供应商前一个项目已经被确定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项目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例如供应商被确定为项目一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一的中标候选人,则项目二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二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注:1、如项目一,A单位单独投标,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项目二三四五中,无论A单位是单独投标,还是采用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中只要包含A单位),均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如项目一,A、B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项目二、三、四、五中,无论A、B两家单位是单独投标,还是采用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中只要包含A或B或A、B单位),均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载明: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人数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 标项一

1

预算总金额:   69.8880万元

约5376人

服务范围:南庄兜村、逸居城社区、博园社区、行宫塘村、吴家厍社区、管家塘社区、长桥社区、昌运社区、铭雅社区、棕榈湾社区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 标项二

1

预算总金额:   71.1360万元

约5472人

服务范围:运河村、小洋坝村、勾庄村、亲亲家园社区、西塘雅苑社区、金家渡社区、北宸社区、越秀社区、通运社区

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 标项三

1

预算总金额:73.3200万元

约5640人

服务范围:西塘河村、施家湾社区、北秀社区、玉鸟社区、东塘河村、崇福社区、良渚村

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 标项四

1

预算总金额:   71.5520万元

约5504人

服务范围:大陆村、七贤桥村、东莲村、文化村社区、聚贤社区、杜甫村、玉泽社区、万年桥社区、新桥社区

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 标项五

1

预算总金额:   75.4000万元

约5800人

服务范围:荀山村、港南村、新港村、纤石村、杜城村、石桥村、安溪村、良港村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前附表”载明:(1)商务技术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外出活动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满意度反馈表及合同,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每份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最高得3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满意度反馈表,缺一不可。满意度反馈表评价差的不得分。

3.0

企业管理制度

①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职责、②经营管理制度,执行有力且合理的,根据内容进行打分,内容详细、明确每项得3分;内容一般的每项得2分;内容较差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6.0

①如何组织接待业务、②如何保证质量,全部满足的每项得3分;基本满足的每项得2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满足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6.0

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①组织机构、②安全管理制度, 全部满足的每项得3分;基本满足的每项得2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6.0

策划方案

①针对本项目线路安排(包括景点安排):每条线路必须提供详细的行程单,路线安排合理的得5-6分;路线安排一般的得3-4分;路线安排有所欠缺的得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②投标文件中标明各景点特色的,各景点特色好得4-5分;各景点较有特色的得2-3分;各景点特色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③投标文件中对游玩时间有规划的,规划合理的得4-5分;规划一般的得2-3分;规划有所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16分。

16.0

就餐及餐标安排:(①用餐地点、②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③菜品(附菜品图片,如无不得分)搭配合理性、④就餐环境、⑤餐标)等进行综合评分,全部满足的每项得2分,部分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10分。

10.0

根据提供的三年内的旅游车的车型、车况、座位等情况评定,车辆安排合理好的每项得5-6分;车辆安排一般的每项得3-4分;车辆安排较差的每项得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空调旅游大巴购置年限证明,车队合作协议及车队规模、营业执照等资质情况,可提供相关图片、驾照、行驶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加盖公章作为辅助评审资料,否则不得分);最高得6分。

6.0

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

针对本项目的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方法进行酌情打分,完善且合理的得4分;内容有所欠缺的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4分。

4.0

日常投诉处理详细方案,以及方案的可行性情况进行酌情打分,投诉处理方案合理内容详尽的得5-6分;投诉处理方案合理内容一般的得3-4分;投诉处理方案合理内容有所欠缺的得1-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6.0

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得4-6分;部分满足需进一步完善的得1-3分;预案内容偏差较大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

6.0

便捷服务

(1)投标人能够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便捷性进行打分,全部满足的得3分;基本满足的得2分,部分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最高得3分。

3.0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三、评标程序”载明: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对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就评分项“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策划方案”“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便捷服务”,标项一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5、4、4、12、10、5、4、4、3、2)(5、4、6、13、8、5、4、5、4、2)(5、6、6、13、7、6、4、4、4、2)(6、5、6、14、7、6、4、6、5、3)(5、4、5、14、8、5、4、5、4、3);标项二中,评标委员会评分为(4、3、3、12、8、4、2、4、3、2)(6、5、6、14、8、5、4、5、5、3)(5、6、6、14、7、5、4、4、5、2)(6、5、6、14、9、6、4、6、5、3)(5、4、5、14、8、5、4、5、4、3)。

对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就评分项“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策划方案”“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便捷服务”,标项一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5、4、14、10、4、4、4、2、2)(4、4、4、12、7、5、4、4、5、2)(5、6、6、8、8、4、4、6、4、3)(6、6、5、13、9、6、2、6、6、3)(5、4、4、13、9、5、4、4、4、3);标项二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5、3、3、13、8、4、2、4、3、2)(4、4、5、12、7、5、4、4、5、2)(5、6、6、8、8、4、4、4、4、2)(5、5、5、15、10、6、4、5、6、2)(5、4、4、13、9、5、4、4、4、3);标项三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4、3、10、9、4、2、4、5、2)(4、4、5、12、7、5、4、4、5、2)(5、6、6、8、8、4、4、5、4、2)(5、5、5、15、10、6、4、5、6、2)(5、4、4、13、9、5、4、4、4、3);标项四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5、4、12、9、4、2、4、5、2)(4、4、5、12、7、5、4、4、5、2)(5、6、6、8、8、4、4、6、4、2)(5、5、5、15、10、6、4、5、6、3)(5、4、4、13、9、5、4、4、4、3)。

对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就评分项“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策划方案”“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便捷服务”,标项一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3、3、3、13、10、5、4、4、4、2)(5、4、4、13、8、4、4、4、4、2)(5、5、1、10、9、4、4、6、6、2)(6、5、6、10、7、6、4、6、5、3)(4、5、4、14、9、5、4、5、4、3);标项二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4、4、14、9、4、4、4、3、2)(5、4、4、13、8、4、4、4、4、2)(5、5、1、10、9、4、4、4、4、2)(6、5、6、10、7、6、4、6、5、3)(4、5、4、14、9、5、4、5、4、3);标项三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5、5、13、9、4、2、4、4、2)(5、4、4、13、8、4、4、4、4、2)(5、5、1、10、9、4、4、6、6、2)(6、5、6、10、7、6、4、6、5、3)(4、5、4、14、9、5、4、5、4、3);标项四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5、5、5、15、10、5、2、4、4、2)(5、4、4、13、8、4、4、4、4、2)(5、5、2、10、9、4、4、6、6、2)(6、5、6、10、7、6、4、6、5、3)(4、5、4、14、9、5、4、5、4、3);标项五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5、6、6、15、10、5、2、5、5、2)(5、4、4、13、8、4、4、4、4、2)(5、5、2、10、9、4、4、6、6、2)(6、5、6、10、7、6、4、6、5、3)(4、5、4、14、9、5、4、5、4、3)。

对投诉人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就评分项“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策划方案”“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便捷服务”,标项一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4、4、13、10、4、4、3、4、2)(5、4、4、13、8、5、4、5、5、2)(4、4、4、8、6、4、2、5、4、2)(6、6、6、12、8、6、4、4、6、3)(5、4、5、13、8、5、4、5、4、3);标项二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4、3、12、9、4、2、3、3、2)(4、5、4、13、8、5、4、5、5、2)(4、3、4、8、6、4、2、4、4、2)(6、6、6、12、8、6、4、6、6、3)(5、4、5、14、8、5、4、5、4、3);标项三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4、4、13、9、4、2、4、5、2)(5、5、4、13、8、5、4、5、5、2)(4、4、4、8、6、4、2、5、4、2)(6、6、6、12、8、6、4、6、6、3)(5、4、5、14、8、5、4、5、4、3);标项四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4、5、14、9、5、2、5、4、2)(5、5、4、13、8、5、4、5、5、2)(4、4、4、8、6、4、2、5、4、2)(6、6、6、12、8、6、4、6、6、3)(5、4、5、14、8、5、4、5、4、3);标项五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4、5、4、13、8、5、2、4、4、2)(5、4、4、13、8、5、4、5、5、2)(4、4、4、8、6、4、2、5、4、2)(6、6、6、12、8、6、4、6、6、3)(5、4、5、14、8、5、4、5、4、3)。

五、标项一中,杭州美丽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9分,排序第一;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8分,排序第二;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6分,排序第三;杭州假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5分,排序第四;杭州世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4.4分,排序第五;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4.4分,排序第五;杭州逸途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4.4分,排序第五;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4分,排序第六;杭州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3.8分,排序第七;浙江星众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2.6分,排序第八;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2.6分,排序第八;杭州国瀚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72.4分,排序第九。  

标项二中,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8分,排序第一;杭州假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6.4分,排序第二;杭州世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4.8分,排序第三;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4.6分,排序第四;杭州逸途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4.2分,排序第五;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3.4分,排序第六;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3.4分,排序第六;杭州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3.2分,排序第七;浙江星众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2分,排序第八;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1.8分,排序第九;杭州国瀚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69.2分,排序第十。 

标项三中,杭州假日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5.4分,排序第一;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5分,排序第二;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4.8分,排序第三;杭州逸途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4.8分,排序第三;杭州世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4.6分,排序第四;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4.2分,排序第五;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3.8分,排序第六;杭州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3.2分,排序第七;浙江星众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2.2分,排序第八;杭州国瀚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70分,排序第九。

标项四中,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6分,排序第一;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5.6分,排序第二;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5.4分,排序第三;杭州世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4分,排序第四;杭州逸途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3.8分,排序第五;杭州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2.6分,排序第六;浙江星众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1.4分,排序第七;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1分,排序第八;杭州国瀚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68.8分,排序第九。

标项五中,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6.2分,排序第一;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4.8分,排序第二;杭州世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4.2分,排序第三;杭州逸途旅游有限公司总得分83.6分,排序第四;杭州天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2.4分,排序第五;浙江星众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1.8分,排序第六;杭州走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81.8分,排序第六;杭州国瀚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69.4分,排序第七。

六、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投诉人2023年10月11日出具《投诉补充说明》。该说明显示:1、投诉的项目为:标项二、标项四和标项五。2、投诉事项涉及的评分项为: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便捷服务、应急预案、日常投诉处理详细方案、策划方案(标项一到标项五的采购需求以及商务技术打分内容一样,专家在相同评分项内容时,标项打分应该是一样的)。3、投诉事项指向的相关供应商为(浙江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三家),因为投诉事项3“企业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外出活动项目的业绩证明”指向的相关供应商就包括以上三家供应商。

七、评审报告显示:标项二中,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为唯一中标候选人;标项四中,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中标候选人;标项五中,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中标候选人。

八、就评分项“企业业绩”,标项二中,评标委员会对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评分为3分;标项四中,评标委员会对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分为3分;标项五中,评标委员会对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分为3分。

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9个业绩,分别为:良渚街道古墩路小学、七贤小学、杭行路小学、沈括小学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良渚一中、二中、实验学校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良渚街道杭运幼儿园、西塘雅苑幼儿园、杭行幼儿园、七贤幼儿园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五常街道五常中心小学工会疗休养项目;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小学的瓶窑一小2021年教师暑期工会疗休养采购项目;杭州市瓶窑中学工会 2022 年度疗休养项目;杭州市余杭区闲林中心小学 2022 年度暑假疗休养采购项目;杭州市余杭区五常中心小学 2022 年度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2022 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二。其中:(1)良渚街道古墩路小学、七贤小学、杭行路小学、沈括小学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提供了中标通知书、《疗休养服务采购合同》《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2)良渚一中、二中、实验学校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提供了中标通知书、《疗休养服务采购合同》《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3)良渚街道杭运幼儿园、西塘雅苑幼儿园、杭行幼儿园、七贤幼儿园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提供了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疗休养服务采购合同》《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4)五常街道五常中心小学工会疗休养项目,提供了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疗休养服务采购合同》《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5)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第一小学的瓶窑一小2021年教师暑期工会疗休养采购项目,提供了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疗休养服务采购合同》《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6)杭州市瓶窑中学工会 2022 年度疗休养项目,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7)杭州市余杭区闲林中心小学 2022 年度暑假疗休养采购项目,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8)杭州市余杭区五常中心小学 2022 年度暑期疗休养采购项目,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境内旅游合同》《导游带团质量意见征询表》、发票等材料;(9)2022 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标项二,提供了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发票等材料。

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10个业绩,分别为:浙江省委党校、杭州余杭水务集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杭州余杭友谊社区、杭州余杭区荆山社区、杭州余杭荆丰社区、杭州余杭径山镇人民政府、杭州良渚街道、杭州闲林街道。其中:其中,(1)浙江省委党校,提供了《职工疗休养合同》、发票、《满意度测评表》;(2)杭州余杭水务集团,提供了《职工疗休养合同》、发票、《团队旅客意见调查表》;(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合同》、采购入围通知书、发票、《满意度测评表》;(4)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了《采购合同》、发票、服务质量说明书;(5)杭州余杭友谊社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合同、服务质量说明书;(6)杭州余杭区荆山社区,提供了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境内旅游合同》、满意度调查材料;(7)杭州余杭荆丰社区,提供了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境内旅游合同》、满意度调查材料;(8)杭州余杭径山镇人民政府,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径山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2021年度外出活动合同》、满意度调查材料;(9)杭州良渚街道,提供了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合同材料、《境内旅游合同》;(10)杭州闲林街道,提供了《退休人员旅游合同》。

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1)闲林街道企退人员外出活动 2021 年服务单位项目,提供了《企退活动协议》、中标通知书、《旅客满意度调查表》;(2)“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 年企业退休人员文娱健身(参加游览)项目,提供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文娱健身(参加旅游)执行单位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签订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西湖区企业退休人员文娱健身(参加旅游)执行单位合同》、中标通知书、《旅客满意度调查表》;(3)“杭州轻工技师学院”2022 年学生一日秋游活动项目,提供了《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入境旅客满意度调查表》。

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核对了前述业绩材料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相符。

九、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本机关就本项目评审情况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询问,评标委员会4位成员于2023年10月19日出具了《评审专家补充回复说明》。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项目五个标项中,除采购预算金额、预计人数、对应社区不同外,其他商务技术要求、评审条款设置、投标供应商在不同标项中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以及投标截止时间等均相同。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等不同供应商在不同标项中,就评分项“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策划方案”“项目响应情况及投诉处理”“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便捷服务”的评分不完全一致。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均未能作合理解释,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故评标委员会的前述行为,有违政府采购公正。评审报告载明,标项一中,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8分、排序第二,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6分、排序第三,投诉人总得分为84.4分、排序第五,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4分、排序第六;标项二中,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8分、排序第一,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4.6分、排序第四,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3.4分、排序第六,投诉人总得分为83.4分、排序第六;标项三中,投诉人总得分为85分、排序第二,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4.8分、排序第三,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4.2分、排序第五;标项四中,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6分、排序第一,投诉人总得分为85.6分、排序第二,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5.4分、排序第三;标项五中,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为86.2分、排序第一,投诉人总得分84.8分、排序第二。根据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标项一和标项二的综合打分以及排名,若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在不同标项中,就前述评分项的评分一致,则标项二中,不影响杭州芬芳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总得分排序,采购结果不改变;标项四中,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可能不再排序第一,采购结果可能改变;标项五中,杭州市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可能不再排序第一,采购结果可能改变。另,经审查评审条款“便捷服务”“企业业绩”中评审因素设置情况,投诉人主张“便捷服务如不能以按距离远近来打分,有违政府采购法规定”“为何有些标项打分的过程中,杭州市区的旅行社和余杭区和临平区的旅行社打分都一样”“类似项目就必须满足以下几点:(1)是镇、街企业退休人员外出活动;(2) 是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网站上面发布采购文件;(3) 在政采云平台上面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盖章发布中标通知书;满足以上三点能是本项目类似项目”,均缺乏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1、2、3,部分成立,不影响标项二采购结果,可能影响标项四、标项五采购结果。

综上,投诉人杭州余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良渚街道企退人员活动项目(编号:HZHSCG2023-008,包号:标项二、四、五)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标项二,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标项四、标项五,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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