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3〕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杭亩均办〔2023〕1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8〕47号)等文件精神,余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余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电厂(电网)、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外)和工业用地进行了2022年度相关数据的收集和计算。规上工业企业按照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等六大指标综合评价;工业用地按照亩均税收指标进行评价,宗地名称以其权属人命名。
现将本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1日—11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余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606室
联系电话:0571-89515953
附件:
余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