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兹有杭州兴东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向本局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申请事项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

场所名称

杭州兴东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行路1499号L431商铺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职  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法定代表人

张东洋

1984.02

江苏省宿迁市

主要负责人

陈昆

1993.10

湖北省红安县

投资人

杭州铭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330110MACQ100T56

对杭州兴东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3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受理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306办公室

受理电话:0571-89395300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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