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新城“元城智谷”综合开发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更正文件

发布时间:2023-10-23 16:30

良渚新城“元城智谷”综合开发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更正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附件3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第三项陈述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书面陈述答辩。)

 现修改为:三 陈述答辩  1、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书面陈述答辩。陈述答辩采用暗标形式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书面陈述,答辩前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非进入评标室人员)在监督机构监督下核查二代身份证并拍照留存。书面陈述答辩时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人员姓名、业绩名称等明显信息和标记;采用中文简体文字进行答题,如答题时需要标明序号的,可采用阿拉伯数字(如1、2、3、、、);标点符号只能使用,。、:;五种常规的标点符号;不得带有图表、表格等非文字内容;不得涂改;不得增加页数;不得超出表格边框答题,在提供的《陈述和答辩单》表格范围内答题。如陈述答辩出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陈述答辩得分在评审时将不予计分。由招标代理公司提供黑色圆珠笔进行答辩。

3核对完毕后,投标人的开标委托人或其他人员离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将手机及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后交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管。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答辩注意事项后,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始书面答辩,30分钟后,工作人员宣布答辩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等待工作人员核查《陈述和答辩单》。答辩期间应遵守答辩纪律,不得提前离场。答辩结束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向工作人员领取手机,自行离场。

4、陈述答辩结束后,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非进入评标室人员)在监督机构监督下编写暗标顺序号。

二、合格投标人的技术评标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3技术部分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后取所有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原评标办法中关于提供社保条款现修改为:本项目拟派专业人员力量(所有拟派专业人员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单位或其注册在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分公司2023年4月份至2023年9月份连续六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相应人员不得计分。 已退休返聘人员不计算在得分范围内。)(20分)

四、投标人的类似业绩情况现修改为:投标人20207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写明的开始时间为准】已承担在建或已完工的政府或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的跟踪审计、跟踪评审、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每提供一个建安费用在 2 亿元()以上5 亿元以下的项目的,1: 每提供一个建安费用在 5 亿元()以上 10 亿元以下的项目的,得 2 ; 每提供一个建安费用在 10 亿元 ()以上的项目的,得3分,本项最高15分。

(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能反映出所承担的工作等评分要素的①造价咨询合同复制件(如造价咨询合同不能反映评分要素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制件)②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赋码) 信息表或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的复制件,③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委托人企查查股东截图证明其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否则不得分。建安费用以造价咨询合同或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为准)。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条款现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0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写明的开始时间为准】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在建或已完工的政府或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的跟踪审计、跟踪评审、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每提供一个建安费用在 2 亿元(含)以上5 亿元以下的项目的,得 1分: 每提供一个建安费用在 5 亿元(含)以上 10 亿元以下的项目的,得 2 分; 每提供一个建安费用在 10 亿元 (含)以上的项目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7分。

(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能反映出所承担的工作等评分要素的①造价咨询合同复制件(如造价咨询合同不能反映评分要素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制件)②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赋码) 信息表或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的复制件,③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委托人企查查股东截图证明其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否则不得分。建安费用以造价咨询合同或委托人盖章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为准)。

招标人: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文华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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