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区印发了《余杭区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问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12月31日《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以省政府令第392号形式公布,并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我区制定出台《余杭区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推进余杭税费服务和征管工作,强化征收管理协同,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进余杭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余杭共同富裕示范区。
问:请介绍保障办法的总体思路?
答:《实施方案》中明确:为加强税费服务和征管工作,保障税费收入,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围绕“税费服务”和“征管协同”两个方面,明确区发改局等29个单位部门职责,明确持续提升税费服务、强化税费共治协助、深化税警协作机制等14项主要工作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区税务机关与区有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共治机制,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新格局。
问:请介绍保障办法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答:《实施方案》要求,以税费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强化税源信息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费营商环境为目标,吸收数字化改革最新成果,依托政府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制度保障、信息支撑、齐管共治”的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体系,通过跨层级、区域、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税费征缴联动协作机制,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问:如何确保《实施方案》得到贯彻落实?
答:《实施方案》提出: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余杭区贯彻落实工作专班,负责全面领导《保障办法》落实落地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设立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的执行。二是要建立共治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工作例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制度,构建完善的涉税资源数据库,提高信息透明度,全方位控管税源。三是要强化共治协同。各成员单位积极投入协同保障工作中,将工作推进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评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要营造共治氛围。加大内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税费协同共治和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税费协同共治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同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费协同共治氛围。
问:这个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11月20日起施行,由区税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解读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解读人:石惠惠
联系方式:893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