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要求出台盘活存量资产扶持政策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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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六届三次 |
领衔人: | 沈国勇 |
附议人: | 陈献强, 康宏果 |
承办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协办单位: | 良渚遗址管委会,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沈国勇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要求出台盘活存量资产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作了专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制定了多轮“强村”扶持政策,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针对发展资源不足的实际,鼓励村集体在符合规划要求、产业导向等前提下,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级集体资产以及闲置农房进行资源整合,提高使用效益。同时,支持村集体自主或联合实施商业房产购买、经营性资产建设等项目,引导村级资源有效利用增收。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一次性区级财政补助,以及建设项目产生的区级及以下收取的行政性规费给予减免等扶持政策,有效地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但在工作中,受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等控制,村级存量资产的翻建、改扩建以及资产盘活存在一定困难。比如,受文物保护规划的限制,良渚北片规划控制区块的存量资产改建盘活工作,需要取得良渚遗址管委会的同意意见,在此基础上才能按照存量建设用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翻建、改扩建或异地新建。如何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推动村级存量资产的盘活是接下去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前期,我局组织了相关部门和镇街赴市外考察了闲置农房盘活工作,开展了村级闲置资产基本情况的排摸。下一步,我局将推进包括村级闲置房产在内的全区闲置农房盘活工作,结合地区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拓宽遗址保护区内符合条件予以维修或原址翻建的存量资产盘活路径。规资局将进一步梳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有关部门沟通,研究保障遗址保护区内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政策,有针对性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题,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关注和监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竭尽全力做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 吴建中 经办人:顾双燕 2023年5月31日 |